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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5篇

2022-05-26 09:06:04

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5篇

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篇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首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绿色xx战略,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新绿色低碳为动力,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绿色获得感,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筑牢绿色根基。

  (二)工作原则——接续攻坚,久久为功。保持战略定力,巩固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成果,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继续打好一批标志性战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问题导向,环保为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目的,集中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减污降碳,绿色发展。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系统保护,区域协同。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主动靠前深化区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共享。——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技术、政策和管理创新力度,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稳中有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左右、并尽最大努力进一步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消除劣Ⅴ类水体,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区域协同治理更加深入,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绿色xx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社会广泛自觉,碳排放持续下降,碳中和取得明显进展,天蓝、水清、森林环绕的生态城市基本建成。

  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四)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工作机制。落实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强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综合运用法治、市场、技术等手段,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紧抓环境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源头,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协同控制,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加快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和绿色升级。探索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提升城市韧性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五)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高效利用。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按照“减煤、稳气、少油、强电、增绿”原则,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升外调绿电规模,因地制宜发展光伏、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促进绿色氢能示范利用。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全市新增能源消费量优先由可再生能源保障。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超过14.4%。稳步推进“煤改电”“油改电”“气改电”,加快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进程。

  (六)加快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发展。统筹推进产业结构、交通结构、城乡建设转型升级,实现重点领域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污染物和碳排放少的高精尖产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努力培育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氢能等产业,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提升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绿色低碳水平,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研究供热体系低碳化重构方案。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制定完善支持使用纯电动车、氢燃料电池车等一揽子鼓励政策,大力推广新能源车,适度超前建设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坚持全域多层次增绿固碳,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七)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创新配额总量控制和有偿分配机制,做好与全国碳市场的衔接,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开展多类型多层次的低碳试点示范,引导企业争创绿色低碳“领跑者”,发挥公共机构在低碳发展中的示范作用,打造xx城市副中心绿色低碳发展样板。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八)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持续开展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研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健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减排措施,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按照国家部署,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应急联动,基本消除重污染天。

  (九)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升级,加强石化、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全过程管控,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和原辅材料。降低沥青混合料生产和使用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持续推动汽修行业优化整合提升。实施氮氧化物减排专项行动,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氮氧化物减排,积极推动燃油锅炉、老旧燃气锅炉绿色化改造,推进老旧家用燃气壁挂炉更新升级。严控、压减在京石化生产规模和剩余水泥产能。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十)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基本淘汰国四排放标准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在本市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等电动化进程,加快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积极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在石化、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场等重点区域基本实现清洁运输。

  (十一)开展大气面源治理。持续加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深化牵头部门统筹抓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执法的监管模式,有效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加强扬尘管控,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综合监管方案,严格落实各类道路清扫保洁标准,推进裸地生态化治理。深化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商务楼宇、经营性餐饮单位日常监管执法,研究推动家用高效抽油烟机替代。开展氨排放来源研究和污染治理,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加大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环境管理。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十二)着力打好劣Ⅴ类水体消除攻坚战。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一河一策”分类施治,消除劣Ⅴ类水体。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乡统筹治理,将整治任务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挂账督办,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水环境动态管理和联合执法。谋划实施新一轮水环境治理方案,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提质增效,杜绝污水直排问题。集中开展“清管行动”“清河行动”,减少汛期溢流污水、初期雨水直接入河。推动建立水环境、入河排口、污染源的溯源精细化管理体系。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监测,防止返黑返臭。

  (十三)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以提升水资源安全水平为目标,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统筹开展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因地制宜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动态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深入实施农村水源地环境整治,提升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密云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研究推动官厅水库恢复饮用水源战略储备功能。统筹实施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协同防控,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试点示范,定期评估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十四)加大水生态保护力度。以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为原则,根据流域禀赋,开展上游流域自然恢复和中下游流域人工修复试点,保持并改善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系统功能,实现全市水生态质量稳中向好。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统筹河湖及其滨带生态环境治理,探索水土流失防治新模式。研究建立水生态状况监测评价体系。深化市内和跨区域水生态环境补偿政策,探索双向补偿机制。加强流域联保联治,推进潮白河、永定河、大清河等流域综合治理。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五)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老旧厕所更新改造。深入推进农业全程绿色防控,实现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化肥利用率分别达到45%、43%,推动农药使用强度持续下降;持续开展农膜回收行动。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备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基本消除小微黑臭水体。

  (十六)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以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地共管”为抓手,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扎实开展分类管理,动态更新管理清单,积极探索推广安全利用措施。严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督促用途变更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鼓励提前开展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严格未利用地保护,加强巡查检查。

  (十七)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试点建设3至5个“无废园区”。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防控和新污染物环境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推进处置设施共建共享。

  六、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十八)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强化“两线三区”全域管控、“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到2025年,生态控制区面积力争达到市域面积的75%。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制度,初步建成具有xx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引导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模式,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十九)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编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加强关键区域和重点物种保护,建设生态廊道。统筹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加强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强化湿地资源监督管理。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

  (二十)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及时稳妥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严守安全底线,确保首都辐射环境安全。实施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社会生活等方面噪声治理,明确各类噪声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到202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及城市副中心声环境质量实现稳中向好。

  七、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十一)强化法治保障。推进土壤等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修订工作。制修订环境监测评价、设备节能、碳排放监测等标准。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二十二)完善经济政策。各级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确保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研究制定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健全覆盖多领域的市场化、多元化、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价格政策,严格落实国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异化电价政策,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政策。发展绿色金融,拓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构建与低碳发展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

  (二十三)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构建集污水、污泥、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到农村全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并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小微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推动市级以上开发区、产业园区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设施,为园区内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时清运提供便利。

  (二十四)提高监管效能。健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完善环评、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强化关键工况参数和用水用电等控制参数自动监测。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管理,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全覆盖,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温室气体等监测能力。

  (二十五)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围绕新能源利用、储能、坚强智慧电网、智能微网等重点领域,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尽快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开展污染形成机理及本地化特征、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研究,支持技术成果转化。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

  八、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市负总责、区级抓落实的攻坚机制。市、区两级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总体谋划、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

  (二十七)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完善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工作机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期解决。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明确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及牵头负责机构和人员,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各级政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加强环境司法。各区、市有关部门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二十八)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强化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逐步将市级督察范围扩大至市有关部门、有关市属国有企业,确保例行督察、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和派驻督察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强化督察问责、形成警示震慑、推进工作落实、实现标本兼治。健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机制,加强调度督导、销号管理。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不断壮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宣传展示大国首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三十)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能力,注重选拔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篇2

  今天听了xx专家韩老师的讲座,收获很多,感触很深。特别是在高考命题方向和命题策略把握方面。

  一、新高考命题要求:

  要求1:试题设计不超出《新课程标准》、《中国高考评价体系和说明》和教材要求。

  要求2:试题要求,必须科学规范,目标明确,在学术上没有争议、题目立意情境和设问应科学、可信、新颖、灵活表达方式应合理、有效、准确、简洁。

  要求3:试题考查的学科核心内容和主干知识应具有合理的覆盖和比例,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要求4:试题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难易比例应配置合理。

  要求5:选择题的题干应围绕一个中心,和选项的关系一致,干扰项的有效性和迷感性能反映考生的典型错误,各选项的结构和语言长度应大体一致,各题正确选项的分布要基本均匀。

  要求6:非选择题考查主要的、重要的高层次学科能力,答题量和思维量与赋分值应合理。

  看了以上六个命题原则不知你有什么想法?反正打破了我对命题的认知,我以前命题根本没有考虑这些,我那命题根本就不叫命题,那就是题目的堆砌。作为一名高二老师,马上就要带领学生加入高考的战场关键阶段,我感到很惭愧。我感到这次培训很及时,很有必要。及时纠正了我错误的认知,我希望这样的业务培训更多一些。我现在就开始为2023年高考做准备,在平时的课堂教学、考试命题中逐步渗透高考命题的六大基本要求。

  二、新高考命题原则:

  原则1:方向明确,立意鲜明,情景新颖,贴近实际。

  原则2:考查基础,变换情景,设问科学,注重创新。

  原则3:入易出难,路多口小,层层设卡,步步有难。

  原则4:材料在外,答案在内,考查思维,体现能力。

  原则5:体现国情,公平公正,以生考熟,直击软肋。

  原则6:起点很高,高屋建瓴:落点较低,回归高考评价体系。

  原则7:重点必考,主干多考,次点轮考,补点选考。

  原则8:共性好考,个性难考,试题开放,探究创新。

  原则9:小口切入,深入挖掘,小中见大,思维穿透。

  原则10:掌握理论,学以致用,学科价值,重在应用。

  命制一套高质量的数学题竟然有十条原则,再想想自己平时的命题,到底落实了其中的几条。如果按比例划分的话,至少六条以上才算合格。我要把这十条原则贴到我的办公桌醒目的位置,每次命题都要认真对照,力争每套试题要落实8条以上。

  三、我的做法

  首先重视课标,课标是我们授课的主要依据:平时怎么教,考试怎么考,高考题怎么命制课标中都有明确的要求。所以我们要把课标作为手边书,在平时备课、教学、命题过程中勤翻阅,以此来指导我们。我们可以结合教材来研究课标,针对某个知识点课标是如何要求的,是了解、理解、掌握还是应用,从什么角度讲授学生更容易理解和掌握。

  其次重视课本问题情景、例题、课后题的导向作用。在我们讲授新课过程中往往存在一种现象:大部分学生好刷题,不重视课本,尤其是成绩偏上的学生。学生通过刷题有时候看着成绩提升很快,但往往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没有后劲。其实最根本、最本质的东西是对课本概念、公式、定理的深刻理解。很多考试题目都是课本例题、课后题的变型。一定让学生形成一种观念:好东西都在课本上。

  最后重视基本方法、基本思想。基本方法有:换元法、配方法、待定系数法、分析法、归纳法、特殊值法等。基本策略:以简驭繁,正难则反,以退为进,化异为同,移花接木,以静思动。基本思想:函数方程最重要,分类整合常用到;数形结合千般好,化归转化离不了;有限自将无限描,或然终被必然表;特殊一般多辨证,知识交汇步步高。平时教学把这些思想、方法、策略渗透进去,而不是停留在口头。

  高中数学最重要的阶段就是新授课阶段。学生在新授课中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决定了高三复习的起始高度。所以我要在平时的教学中重视对基本定义定理的理解和掌握, 重视对基本题目、基本方法的训练,不要一味地追求难度和数量。这样学生的数学学习才会循序渐进、越来越好。

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明电〔2019〕3号)、《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黑安发〔2019〕12号)和《黑河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黑市安发〔2019〕22号)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黑河市逊克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较大透水事故、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二矿“11·4”巷道冒顶涉险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

  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六是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开展不力的问题。研究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形势不够,没有紧密结合本地和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四大”行动,工作力度小,成效不明显。确定的体检企业未完成“大体检”工作,“大体检”“大执法”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尤其是重大隐患整改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的,未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培训”全覆盖,“大曝光”力度小等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一是管控不严问题。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企业未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社会风险值超过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且未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等问题。

  二是安全监管失控漏管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

  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信息存储等功能;未对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变更管理等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承包商安全管理失控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消防。重点整治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督促重点场所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推动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农村,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道路交通。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车”、非法“网约车”、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急弯、陡坡、长陡下坡、高边坡路段、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客运站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技术状况检查、“安全带-生命带”和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部门协同联动、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问题。(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现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未编制冬季施工方案,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住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城镇燃气。重点整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的行为;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倒罐、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燃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燃气行为以及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失察失管、无法溯源等行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特种设备。室内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未整改落实,不限制身体条件不符人员乘坐,开机前不严格进行乘客安全教育和安全确认检查,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无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生产用起重机械、电梯检验不落实,维护保养不落实,日常安全检查不落实;采暖锅炉超期未检、司炉工无证操作或证书级别与所操作锅炉不符、司炉工脱岗或不按规程操作等问题。(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店(点)“三严禁”及“两关闭”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查处批发企业储存场所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监控设施缺失或者失效,在仓库内进行拆箱、包装作业,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零售(店)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专柜销售未相对独立,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突出问题。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粉尘涉爆。重点整治粉尘涉爆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未进行跨接,电气线路使用的接线盒、分线盒等连接件未采用防爆电气,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未采用丝堵堵塞严密,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未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采用粉尘沉降室进行除尘;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21区及22区电气设备未采用防尘外壳或尘密外壳;疏散路线未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未及时清扫粉尘等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旅游。重点整治旅行社旅游包车不严格落实“五不租”(即不租用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不租用安全状况、车辆状况不好、未安装GPS定位系统的车辆;不租用保险不完备及信誉不好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规范的旅游营运租用合同的;不租用安全意识不强、驾驶经验不足、不能与导游员协同配合司机驾驶的车辆)要求;极端天气,旅行社包车使用必须提前一天向市文广体旅局报告,并杜绝行程安排不合理,时间紧凑超速赶路等问题。要求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到不具备接待条件的雪场和冰场旅游,参加高风险冰雪旅游项目。(文体广旅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商务粮食:指导、督促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主要检查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机房、以及监管范围内的人员密集等场所的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等的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范的要求;各种线路、管路是否安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巡查及整改记录。(商务粮食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此外,经开区、教育、卫生、民政、工信、农业、水务、电力、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集中整治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x月底,开展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安委会综合督导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

  (一)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排查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排查整治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集中整治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

  (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综合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突出查找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和直属企事业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牵头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检查督查、执法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开展。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督导。集中整治期间,市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查或执法检查。

  (三)安委会综合督导。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和情况汇总报送工作。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集中整治期间,开展综合督查,并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市安委会计划于20xx年1月份对各签状单位开展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重点对各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将集中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强化责任担当,勇于自查自改,敢于动真碰硬。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衔接好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与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落实整治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整治措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行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

  (二)严格执法,强化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将严格排查整改、严格执法查处、严格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组织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检自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部门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管理;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在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延续好“大曝光”期间各项措施办法,进一步拓宽曝光渠道、创新曝光形式,提高曝光率,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进行通报,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总结,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定期对集中整治工作做出总结,及时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市安委办要进行旬报,每月x日、x日、x日进行集中整治情况通报。

  1.请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于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安委办。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牵头(负责)部门要于每月底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及工作小结报市安委办(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没有问题要零报)。20xx年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总结报市安委办。

  3.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请于每月x日、x日、x日前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

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篇4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xx年xx月至xx年x月中旬,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聚焦“思想作风综合整治、安全新规贯彻落实、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重点时段严管严控”四个重点,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上再下更大功夫,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工作目标。经过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夯实。

  二、重点任务

  (一)思想作风综合整治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失、隐患排查不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不严不实问题,开展综合整治。

  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全面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红线意识。xx年xx月底前,市安委会组织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本单位和本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单位)组织全体职工,至少开展x次集中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召开专题会议,汲取xx特大交通事故等教训,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本地区事故警示教育。

  实施专家帮扶排查隐患。针对危险化学品、建筑领域、商场超市、交通运输、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人员密集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专家帮扶组、服务团进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技术指导、教育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全面提升隐患排查质量。

  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暗查暗访、走访座谈、现场抽查等形式,组织对xx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xx个市安委会有关部门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抄送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和市文明办。

  (二)安全新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其他行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实施意见》。加强客运车辆登记管理,全面整治道路客运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等问题。

  贯彻落实《xx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法制培训,强化政府组织领导职责,抓好应急部门x项综合监管职责、相关部门x项监管职责、企业负责人xx项职责、企业安全管理机构xx项职责落实,重点推动企业负责人带班跟班作业、危险作业现场监督、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管理等制度落地。

  (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

  按照“隐患排查零死角,安全监管零盲点,风险管理零失控,安全失责零容忍”要求,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法监管,确保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整改。

  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开展涉及危化的产业集聚区、起重工业园区和危化企业规范提升工作。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危险固废安全监管缺失。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公共消防。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整治突出风险隐患。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防火巡查和值班驻守。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对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大对养老福利机构消防设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设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公安派出所继续履行好基层消防安全监督职责。

  道路交通运输。在全面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基础上,针对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和春运特点,强化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控,整治“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和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组织开展以防坍塌、坠落、触电、火灾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

  燃气。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冶金等工贸。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液氨制冷专项执法检查,全市粉尘作业场所执法检查全覆盖。

  特种设备。加强采暖锅炉、供暖压力管道、危化品生产储运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供气管道、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烟花爆竹、铁路、旅游、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四)重点时段严管严控

  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加强对雨雪、冰冻、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安全预警,各部门做好应对准备,引导企业和群众妥善应对,严防事故发生。

  加强森林防灭火紧要期管理。认真贯彻全省冬春季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火情研判预警,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预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高火险时段安全防控和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高火险区域巡查管控;强化人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及时、科学处置森林火灾。

  加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全防控。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相对增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公开举办的各类大型集会、商业促销、文艺演出等活动,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对春运期间车站人员密集时段,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流,开辟安全通道,确保有序可控。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提前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全面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格游客密集区疏导措施、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冬春安全形势,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带队暗查暗访,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施隐患清零。加快对已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确保xx年年底前重大隐患清零。对未整改到位的危化、工贸安全重大隐患,应急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逐项立案调查;对未整改到位的危险路段、隐患桥梁,公安、交通部门要抓紧推进整改到位。

  (三)严格排查监管。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等企业。坚持对重大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肃事故问责。集中整治期间,要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等措施,督促安全风险防控责任措施落实。要依法查处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营造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做好集中整治宣传动员,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应急处置能力。要积极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加快构建全民动员、全社会设防、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发展新格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在xx年xx月xx日和xx年x月xx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方案(红头文件加盖公章)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五上午xx时前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明电〔2019〕3号)、《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黑安发〔2019〕12号)和《黑河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黑市安发〔2019〕22号)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黑河市逊克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较大透水事故、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二矿“11·4”巷道冒顶涉险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六是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开展不力的问题。研究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形势不够,没有紧密结合本地和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四大”行动,工作力度小,成效不明显。确定的体检企业未完成“大体检”工作,“大体检”“大执法”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尤其是重大隐患整改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的,未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培训”全覆盖,“大曝光”力度小等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管控不严问题。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企业未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社会风险值超过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且未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等问题。二是安全监管失控漏管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信息存储等功能;未对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变更管理等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承包商安全管理失控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消防。重点整治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督促重点场所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推动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农村,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道路交通。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车”、非法“网约车”、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急弯、陡坡、长陡下坡、高边坡路段、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客运站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技术状况检查、“安全带-生命带”和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部门协同联动、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问题。(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现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未编制冬季施工方案,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住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城镇燃气。重点整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的行为;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倒罐、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燃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燃气行为以及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失察失管、无法溯源等行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特种设备。室内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未整改落实,不限制身体条件不符人员乘坐,开机前不严格进行乘客安全教育和安全确认检查,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无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生产用起重机械、电梯检验不落实,维护保养不落实,日常安全检查不落实;采暖锅炉超期未检、司炉工无证操作或证书级别与所操作锅炉不符、司炉工脱岗或不按规程操作等问题。(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店(点)“三严禁”及“两关闭”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查处批发企业储存场所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监控设施缺失或者失效,在仓库内进行拆箱、包装作业,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零售(店)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专柜销售未相对独立,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突出问题。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粉尘涉爆。重点整治粉尘涉爆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未进行跨接,电气线路使用的接线盒、分线盒等连接件未采用防爆电气,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未采用丝堵堵塞严密,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未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采用粉尘沉降室进行除尘;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21区及22区电气设备未采用防尘外壳或尘密外壳;疏散路线未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未及时清扫粉尘等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旅游。重点整治旅行社旅游包车不严格落实“五不租”(即不租用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不租用安全状况、车辆状况不好、未安装GPS定位系统的车辆;不租用保险不完备及信誉不好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规范的旅游营运租用合同的;不租用安全意识不强、驾驶经验不足、不能与导游员协同配合司机驾驶的车辆)要求;极端天气,旅行社包车使用必须提前一天向市文广体旅局报告,并杜绝行程安排不合理,时间紧凑超速赶路等问题。要求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到不具备接待条件的雪场和冰场旅游,参加高风险冰雪旅游项目。(文体广旅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商务粮食:指导、督促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主要检查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机房、以及监管范围内的人员密集等场所的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等的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范的要求;各种线路、管路是否安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巡查及整改记录。(商务粮食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此外,经开区、教育、卫生、民政、工信、农业、水务、电力、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集中整治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x月底,开展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安委会综合督导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

  (一)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排查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排查整治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集中整治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

  (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综合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突出查找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和直属企事业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牵头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检查督查、执法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开展。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督导。集中整治期间,市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查或执法检查。

  (三)安委会综合督导。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和情况汇总报送工作。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集中整治期间,开展综合督查,并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市安委会计划于20xx年1月份对各签状单位开展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重点对各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将集中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强化责任担当,勇于自查自改,敢于动真碰硬。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衔接好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与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落实整治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整治措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行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

  (二)严格执法,强化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将严格排查整改、严格执法查处、严格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组织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检自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部门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管理;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在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延续好“大曝光”期间各项措施办法,进一步拓宽曝光渠道、创新曝光形式,提高曝光率,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进行通报,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总结,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定期对集中整治工作做出总结,及时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市安委办要进行旬报,每月x日、x日、x日进行集中整治情况通报。

  1.请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于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安委办。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牵头(负责)部门要于每月底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及工作小结报市安委办(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没有问题要零报)。20xx年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总结报市安委办。

  3.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请于每月x日、x日、x日前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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