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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加强新时期妇联工作情况调研报告3篇

2022-06-05 16:00:03

XX市加强新时期妇联工作情况调研报告3篇

XX市加强新时期妇联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篇1

  从一个个鲜活的典型案件中不难看出,不注重自身学习,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是造成腐败的根源。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XX市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实现“富民强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和改进社区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方式,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增强社区维护稳定能力。争取通过3到5年的努力,把全市城乡社区全面建设成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民主自治更加深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环境更加稳定、队伍素质更加优良、服务设施更加完备的安居、宜居、乐居的幸福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充分结合我市自身特点,坚持解放思想,敢于先行先试,大胆开拓创新,积极破除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体制障碍,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和谐的新时代社区。

  3.坚持夯基固本原则。注重基础建设,切实在政策落实、资源配置、财力投放、队伍建设等方面重点向社区倾斜,以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4.坚持统筹协调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改革与发展、经济与社会有机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有机统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有效地推进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1.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设立,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横到边、纵到底政府党组织“网络”,纵向形成社区党总支、居民小区党支部(楼院党小组)组织体系,横向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中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点、辖区各单位各行业党组织共同参与的联建格局。

  2.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由社区居民依法选举产生,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规模调整,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决定,报市民政部门备案。每个社区常住人口规模一般在3000户左右,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5—9人,并成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下属委员会,有效承接社会管理和服务。辖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3.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原则上按照300—500户的规模设一名居民小组长,一个楼栋设一名楼(栋)长。积极开展楼院门栋居民自治,推动形成社区党委、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充分发挥“五老”人员作用,探索成立居民理事各,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

  4.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鼓励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

  5.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建设责任。驻社区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条件,主动配合、支持所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教育、引导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共商社区事务,共享社区资源,共建社区家园。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1.严把规划建设验收关。凡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的居民区,城乡规划部门要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规范》严格把关,将社区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与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未建设社区用房的按标准收缴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在市财政局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2.规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社区功能室设置要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逐步达到“18室1厅1站6栏”。社区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其权属和数量、面积、用途由街道办事处登记造册,报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国资管理部门备案。

  3.提升居民区日常管理水平。按照路平、灯明、水通、安全、卫生的要求,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抓好落实。

  (三)切实加强社区管理

  1.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依托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开设“一站式”服务,方便社区居民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加强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基础台账,为居民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和培训登记、就业再就业政策援助、各项就业补贴等基础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对失业人员和有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建立健全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开展爱国卫生、优生优育宣传,引导居民树立先进婚育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到疾病预防、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等基本公共医疗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指导社区建设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开展精神文明、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居民开展文体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2.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化运作”方式,积极推进社区办公自动化,构建连通市、区(市、县)、街道、社区四级网络服务平台;整合各类信息系统和服务资源,采集社区墨本信息,完善社区信息数据库,建立以社区服务为主要功能的智能呼叫中心,为社区群余提供快速救援和多元化社会服务。

  3.落实社区基本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居民自治制度、议事协商制度、党务和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评议制度、社区成员走访制度、民情日记制度及社区工作考核制度。实现社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4.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到位。新建居民小区和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区由区(市、县)物业管理部门牵头,街道、社区配合,指导业主及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按照服务内容、标准、收费、使用“四公开”原则,选聘物业公司管理服务。具体工作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暂不具备规范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区(市、县)物业管理部门牵头,街道办事处负责,采用居民自主管理方式提供基本物业服务,负责卫生保洁、安全防范、公用设施维修等管理服务。基本物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按成本收取费。

  5.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互相配合”的原则,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的生产、生活、生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创新社区服务体系

  1.鼓励社区管理服务创新。各区(市、县)要结合自身特点,借鉴外地网格化管理模式和“四位一体”(常委、一站、一居、一办)体制,勇于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完善充满活力、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2.积极探索社区公共管理新模式。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围绕群众需求,涉及为群众服务的政府部门要实行管理重心下移,现有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可逐步整合过渡为统一的社区服务站,逐步实现与社区居委会职能分开,成为政府部门在社区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为群众提供贴身服务。

  3.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确稀依托社区居委会办理的行政性工作,应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及政策指导。规范政府部门对社区的检查、评比、达标等潍动,压缩针对社区的各类会议、台账和材料报表。

  4.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机制。物业管理工作由区(市、县)政府负总责,街道设立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纠纷受理站和物业应急维修站,社区也要明确专人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区(市、县)、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管理和指导。

  5.提升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发展便民网点和商业服务设施,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服务业态进入社区;重点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的专项服务;积极推进空巢老人日间照料、四点半学校、知心大嫂、邻里帮扶等特色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家政、商品配送、委托代理等现代服务。

  6.建立社区综合信息发布制度。每月将社区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物业、水、电、气、暖等涉及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状况以及居民满意度调查情况,通过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逐步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加大社区综合治理力度

  1.强化社区综合治理。结合公安、综治部门“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依托社区居委会、管理网格和楼院长、楼栋长,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实行条*结合、双重管理。

  2.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提倡社区民警通过选举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各二场安保人员,成立治安联防组织,分片仇贵,做好巡查、防范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的管理和服务。积极推行居民区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大物防、技防设施投入力度,所有居民区要安装监控设备,并要覆盖到全部公共区域,保持设备完好运行,为居民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3.建立社区综合防范机制。罪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监外执行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提升社区消防安全水平。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邪教和禁止传销等工作。

  (六)着力加强:社区队伍建设

  1.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高校毕业生、转业干部、退伍士兵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城市社区要注重配备和使用社区工作专业人才,提高服务水平。

  2.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研究制定社区人才培训规划,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区(市、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每年要对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至少培训一次,其他成员每2年至少培训一次,陪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通过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服务居民和管理社区的能力。

  3.关心社区工作人员成长进步。对工作成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及时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三、运行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市、区(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市、区(市、县)长及相关领导等任副主任,负责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区(市、县)应成立正科级规格的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建立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区(市、县)党委、政府是社区建设管理的主体。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社区建设工作。要将社区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市委、市政府考核区(市、县)委书记、区(市、县)长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市、县)委书记是社区建设第一责任人,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社区建设管理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系点。

  3.社区建设工作实行专项目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保、体育等部门,要按,照社区建设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制定促进社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要通过开展服务进社区活动,探索建立一体化的联动式服务体系,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经费保障

  1.规范社区经费投入。要将社区工作经费以及市、区(市、县)两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经费和社区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有关部门要向社区拨付工作经费。社区居民委员会兴办公益事业所需费用,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向社区居民或受益单位筹。

  2.落实社区工作人员(不含下派人员)待遇。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目前没有达到标准的,每年按不低于差额部分10—20%的增长比例,逐步达到规定要求,并按规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

  3.加强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区(市、县)财政部门要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补贴等资金及时拨付街道办事处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居民监督。对政府投入及接受无偿捐赠所形成的国有资产,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政府进行监督管理,实行专项审计,防止资产流失。

  4.建立社区建设多元投入机制。构建市、区(市、县)、街道、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区(市、县)政府要加强与驻社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加大对本单位居住小区的经费投入。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社会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社区事业投入和发展机制,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兴办社区基础设施。

  (三)考评奖惩

  1.以社区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社区群众的满意为标准。市每年对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并按照“示范社区、决标社区、不达标社区”三个标准进行分类;对达到“示范社区”标准的,由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表彰,并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励。

  2.达到“示范社区”标准的,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综合考察,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和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获得国家、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拿出专项资金,给予相应奖励,并对社区项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对“不达标社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会同街道(乡镇)、社区召开专题分析会,查找问题,拿出具体的措施,并限期整改。对因基础设施投入不到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拖沓、群众满意率较低的,除限期整改外,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4.考评和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社区建设成效的标准,通过居民满意度测评、群众反映问题调查及整改、媒体曝光率、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量化打分,每季度对社区建设管理整体情况以区(市、县)为单位进行排序并在媒体公开发布,接受群众监督。结合社区建设排序情况,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对已命名“示范社区”进行复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达不到标准的,除取消命名和摘牌外,并在第二年“以奖代补”资金中对已拨付的奖励资金进行核减。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社区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XX市加强新时期妇联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篇2

  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对会议要求统一上交手机的,须按规定上交手机统一保管;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加强xx县干部队伍作风问题整治实施方案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营造奋发有为、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经县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

  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强力整治当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纪律松散、慵懒疲软、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坐而论道、阳奉阴违、造谣中伤、私设门槛、暗中作梗、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问责一批违纪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新一届县委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努力打造一支能力过硬、敢于担当、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整治对象

  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会风会纪方面

  县作风办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进行督查,其他会议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考勤签到,重点对违反下述规定的问题进行查处。

  1.未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的问题

  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不能参会或委派他人代会的,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1)县委或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须经县委或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由本单位办公室向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2)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会议,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

  (3)请假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不得由他人代会;

  (4)未经许可又无正当理由而临时请假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5)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规定。

  2.未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的问题

  (1)参会人员须按时到会并完成签到,按照会议指定位置就座,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对会议要求统一上交手机的,须按规定上交手机统一保管;

  (3)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拍照录像、随意走动、交头接耳、睡觉打盹、喧哗闲谈、吸烟、频繁出入,不得长时间在会场外逗留,不得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需要着正装或佩戴党徽参加的会议,须按要求执行;

  (5)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离会的,须获得会议主持人或组织会议单位的负责人许可后方能离会;

  (6)召开的视频会议,各乡镇(管理局)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组织好会务,遵守会场纪律。

  (二)工作纪律方面

  重点对违反下述规定的问题进行查处。

  1.未遵守上班纪律的问题

  (1)不得擅自缺岗、脱岗,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

  (2)不得迟到、早退;

  (3)工作时间不得就餐、聚众闲聊、玩游戏、听音乐、观看影视视频、炒股、网购,不得打牌,不得从事下棋、打球等文体娱乐活动(县里统一安排的赛事等活动按规定进行);

  (4)乡镇(管理局)干部周一至周四晚必须在工作地食宿,村(社区)干部工作日或坐班日必须在工作地食宿;

  (5)驻村工作队干部在村工作、吃住在村,每月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培训)不少于20天。

  2.未遵守值班值守的问题

  (1)加强双休日值班值守工作。各乡镇(管理局)、县委办、县政府办、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卫健、城管、应急、市场监管、交警、消防救援及县安委会12个牵头单位等重点部门实行双休日值班值守制度。各乡镇(管理局)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至少3名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值班(另有通知的按相应通知执行)。12个重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执勤;

  (2)节假日各乡镇(管理局)至少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岗带班,至少1名党政班子成员在岗值班,至少3名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值班(另有通知的按相应通知执行);

  (3)节假日县委办、县政府办、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卫健、城管、应急、市场监管、交警、消防救援及安委会12个牵头单位等重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执勤,其他县直部门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至少1名值班人员在岗值班;

  (4)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制度,实行村干部8小时坐班和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工作日至少2名村支“两委”干部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坐班或在村处理公务,双休日、节假日至少1名村支“两委”干部在岗值班,每月住村时间不少于20天;

  (5)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做好上传下达、值班日记登记和交接班等事宜,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值班人员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其他未参与带班值班的同志均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3.未遵守外出事项报告,请假规定的问题

  (1)在职县领导外出(指离开x市)、请假事项

  ①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外出按《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x办〔2021〕x号)文件要求分别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或报告;

  ②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外出或请假,向县委书记请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外出或请假,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政协主席请示经同意后向县委办公室报备;县人武部领导外出或请假按规定程序报批;

  ③其他县领导和县委办、县政府办调研员外出或请假按程序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示报批;

  ④县领导的外出请示、请假或者报告由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实施。外出期间,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2)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指离开xx县)、请假事项

  ①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在x市1天以内(含1天)的,向县委或县政府分管县领导请示,经同意后分别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②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在x市1天以上或者出x的,经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分别向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报批(其中:政府工作部门及政府系统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程序向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报批);

  ③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3)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指离开xx县)、请假事项①乡镇(管理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向县委书记请示;乡镇(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向县人民政府县长请示,经同意后分别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②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辖区(参加上级会议活动有明确要求的除外)。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请示或报告中说明情况。

  ③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4)驻村工作队请假事项

  ①驻村工作队队员请假,1天以内报工作队队长批准,3天(含)以内经工作队长同意后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经工作队队长、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县驻村办同意备案;

  ②工作队队长请假,3天以下由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3天(含)以上的由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③所有请假须同时向派出单位备案。

  (5)村干部请假事项

  村干部坐班期间请假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报村党支部书记批准,3天(含)以上的经村党支部书记同意后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6)外出请示报告、请假时间及办理事项

  外出请示报告、请假事项原则上通过x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云平台,提前1个工作日报送审批。因紧急情况需要外出的,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口头的方式报请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再由所在单位办公室书面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并说明情况。未使用x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云平台的,须采用书面报告单或请假条的形式。领导干部经请示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7)其他干部离县或请假按照各地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施行;

  (三)营商环境方面

  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查处:

  1.政务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1)“放管服”改革行动迟缓,审批效率低下、多头审批,办证难办事难;

  (2)政务中心审批事项“明进暗不进”,授权不充分、放权不到位;

  (3)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落实,造成群众“多次跑”“往返跑”,网上办事不便,存在“数据壁垒”;

  (4)未经园区分管领导同意或未经备案随意进入企业检查或随意罚款的处罚行为。

  2.执法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1)执法检查“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2)检查过多过滥,执法不文明不规范,选择性执法、刁难执法、以罚代管,将罚没收入变相与单位利益挂钩。

  3.招商引资不到位的问题

  (1)项目签约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导致合同无法落地、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兑现的;

  (2)“重承诺、轻兑现”“新官不理旧账”,惠企政策执行打折扣、设障碍;

  (3)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拖延不办、“吃拿卡要”;

  (4)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项目建设不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抓落实,安排部署的消极抵制、拖延执行,未安排的胡作非为。

  (5)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

  4.要素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园区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薄弱,用工、用水、用电、用地等要素保障不到位。

  5.法治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对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处打击不力,“三强三堵”现象屡禁不止,企业维权困难。

  (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

  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查处:

  1.不作为的问题

  (1)意志消沉、消极怠工、不思进取、做“老好人”、无所作为,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

  (2)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主动沟通协调解决,迟报、漏报、误报、瞒报、拒报工作情况;

  (3)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怕麻烦,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当面拍胸脯、背后不干事、动辄矛盾上交;

  (4)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受理和办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和办理,顶着不办、互相推诿、故意刁难。

  2.慢作为的问题

  (1)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办事推诿扯皮、态度模糊、消极应付,“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2)办事效率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以请假培训开会生病为由耽误办理时间、以问题自身无法解决为由但又不请示不汇报、以这问题那困难为名拖着不办磨着不干。

  3.乱作为的问题

  (1)对明令禁止行为,故意违反或者放纵,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违反政策;

  (2)办事态度粗暴简单、人为设置门槛障碍、“吃拿卡要”;

  (3)以罚代管、违规收费、超标收费、选择执法、钓鱼执法、以权谋私;

  (4)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重大疫情以及抢险救灾等事情中,擅自离岗(缺岗)或不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五)其他方面

  继续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双办发电〔2021〕8号)的要求,持之以恒整治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饮酒和斗酒酗酒等歪风陋习的问题

  (1)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市委“禁酒令”;

  (2)公务接待和工作日违规饮酒,酒后执行公务或执行公务期饮酒;

  (3)酒驾、醉驾、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

  (4)着工作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2.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四风”顽疾的问题

  (1)利用单位食堂、“一桌餐”“私房菜”等违规吃喝;

  (2)利用协调、汇报工作等名义公款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吃、“不吃公款吃老板”;

  (3)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同、餐饮浪费等违规公务接待;

  (4)违规操办酒席,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及其它金融产品等财物。

  3.诬告陷害、故意抹黑党和政府形象,妄议攻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

  (1)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公众平台和网络媒体发表发布妄议攻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言论和信息,恶意抹黑党政机关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

  (2)利用信访举报和网络信息发泄私愤,散布谣言,陷害、诋毁他人,或借举报之名要挟、侮辱及中伤党员干部;

  (3)故意捏造事实、恶意扩大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影响他人提拔任用等问题。

  4.重点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1)为民服务不尽力不担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顺畅,“四个不摘”落实不力、工作脱节、致贫返贫等问题;

  (2)涉农、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不善、监管不力,虚报冒领、挪用套取、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问题,疫情防控、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环保、就业创业、住房物业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不力;

  (3)常态化扫黑除恶推进不力,除“恶”找“根”不彻底;

  (4)政法系统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等司法腐败问题;

  (5)执行上级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变相调研、多头检查、痕迹管理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至1月7日)。各级各单位(含独立核算的三级单位,下同)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层层动员部署,将这次集中整治的目的、重点和要求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形成作风整治的强大声势。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8日起长期坚持)。各级各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查找本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发现、整改、处理的问题需经单位主要领导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县专项整治办(联络员:x,联系方式:x,电子邮箱:x),对主动查找并及时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对不主动查找报告而被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从重处理,对单位自查自纠问题零报告的单位将予以重点解剖。

  (三)集中检查阶段(1月15日起长期坚持)。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通过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专项督查、举报调查等方式多管齐下,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大问责曝光力度,及时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各乡镇(管理局)、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落地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与原xx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合并为xx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x同志任组长,x等同志任副组长,x等同志为成员,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监委,由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管理局)、县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抓好落实。

  (二)强化结合督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本次作风建设集中整治与全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县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指导,对问题多的单位县纪委监委将重点督办、提级查办、直查直办。

  (三)强化追责问责。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双办发〔2016〕x号)文件严肃问责。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XX市加强新时期妇联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篇3

  我们要以今天为坐标,畅想未来几年后的自己。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20xx年度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巩固提升,进一步强化辖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区域化党建覆盖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强化“两新”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文件精神,以实施党建工程为抓手,以促进辖区“两新”组织健康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努力实现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以“对内强组织,对外抓联建”为工作思路,通过“三心党建”工作模式和区域“四联”工作机制,实现辖区“两新”组织内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双覆盖”,确保有党员的企业就有党的组织,有群众的企业就有党的工作,有党组织的企业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切实做好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使辖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党组织基本达到组织健全、队伍有力、活动经常、制度完善。

  三、工作措施

  (一)夯实基层基础,通过“三心党建”工作模式强化“两新”党组织自身建设。即以“政治导向为核心、企业发展为重心、人尽其才为中心”的“三心党建”工作模式,助推“星级创评”工作,有效激发“两新”党组织内生动力,提升“两新党建”工作活力。

  1.以政治导向为核心,持续加强党组织内部教育管理。一是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发展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固定组织生活日”,明确每月第1个周二为固定组织生活日,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活动。三是自主明确每月的“党员主题活动日”,每月结合当月的传统节日、纪念日或时事热点确定1个活动主题,组织党员开展至少1次主题活动。

  2.以企业发展为重心,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党工委发挥组织引领作用,协调上级组织部门,引导“两新”党组织参与党建工作相关培训,帮助企业党组织调整发展思路,争取政策扶持;二是“两新”党组织结合企业实际,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技能大赛”等活动,同时创新党组织特色活动,引导党员树立“比服务、比技术、比业绩”的思想认识,提升企业发展质量;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党委、支部委员运用“一线工作法”,深入企业党员、职工中开展走访调研,每月征集意见建议不少于1次,每季度开展1次,党群意见征询会,带动党员、群众直接参与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3、以人尽其才为中心,带动党员队伍壮大和作用发挥。一是组织成立“两新”党组织党员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功能和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利用传统节日和重大纪念日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党员参与率,推进公司党员整体形象建设。二是不断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要把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大学毕业生、进步青年等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培养和考察,重点发展,优先发展,力争全年培养发展2-3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2名党员。

  (二)加强互通共融,通过“四联”工作机制提升区域“两新”党建整体水平。即以区域化党建工作推进为抓手,通过“学习联抓、活动联办、行业联合、区域联建”的四联工作机制,促进“两新”党组织行业内协调共建、借助大型企业党组织引领党建工作推进、逐步融入所在社区大党委体系。

  1.搭建组织生活交流平台,促进学习联抓和活动联办。对一些单独开展活动比较困难的小型企业党组织进行划分,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等原则组织联合开展活动,做到“组织单独建、学习联合抓、活动联合搞”。利用企业规模较大、场地条件良好、组织活动有序的党建示范点企业的优势,开展非公企业党员“读好书、好读书”交流会、理论知识流动课堂、党员讲党课、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企业职工的学习能力。

  2.强化示范带动资源共享,促进行业联合和区域联建。依托区级党建平台,打造区域化党建新试点。即搭建“办事处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社区与企业”三级共建平台:一是组织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目标管理任务,发挥“大党工委”作用,重点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中村改造等科学规划辖区经济发展问题,深入到非公企业、社会组织、项目工地等一线深入开展调研,做好服务企业,了解企业的困难,帮助企业发展生产。二是结合辖区主要为大型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行业、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按照辖区已建党组织的企业的业务范围和经营项目,有效推进企业党组织之间、相关行业之间的资源共享和联合共建,在推进非公党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同时,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双提升。三是逐步深化区域化党建,以社区大党委为核心,联合驻区单位党组织,吸纳周边“两新”组织,推进社区、企业党组织成员交叉任职,围绕共驻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两新”组织党建等区域化党建重点工程进行资源共享、互助推进,形成区域化党建工作合力,最终打造相互辉映的“三位一体”区域化党建构建模块。

  (三)狠抓制度落实,促进辖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以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年为契机,结合“两新”党组织星级创评活动,切实加强“两新”党组织建设,使“两新”党建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把党组织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实际、实用、实效”出发,制定对企业发展有利的规章制度。

  1.建立党务工作者选派制度。对有党员但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党组织作用发挥较弱的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党建工作。

  2.健全工作台帐制度。分别建立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规模以下非公企业、重点管理非公企业和准备撤销非公企业等工作台帐,每个企业要有企业简介、企业党建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名册等基础资料,对各种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3.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办事处党工委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督查辖区“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情况。把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重视程度不够、组建工作不力、党建工作管理不好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确保非公党组织组建、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X月)。组织召开动员会,做好宣传发动,对辖区内“两新”党组织和业主、党务工作者做好宣传发动,做好政策解释,提出工作要求,为工作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X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经验总结阶段(X月)。及时对工作推进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同时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总结,最终巩固提升一批有价值的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事处非公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非公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实行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的工作格局,认真做好辖区的非公党建工作。

  (二)注重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做好“两新”组织、企业党员、从业人员特别是业主的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重视和支持党建工作。同时注重在工作推进中选树典型,做好总结经验、典型事例的宣传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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