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985范文网>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教育局党委对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

####教育局党委对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

2022-08-11 19:18: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局党委对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供大家参考。

####教育局党委对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

 

  ###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实施细则

 ###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发〔2014〕33 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两个责任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一、落实两个责任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坚持把厘清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突出纪委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

 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二、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

 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各级党委(总支、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1 .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和###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党委(总支、支部)每年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 2 次。

 2. 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及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督促各职能科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委(总支、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压力传导的工作格局。

 3. 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 抓好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从严监督组织纪律、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和###市委配套规定的落实,坚持不懈地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服务群众,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5. 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做好坚强后盾。

 6.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与时俱进,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健全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

 度体系。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明确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要求、方法、路径、平台,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7. 深入推进源头治理。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 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制定市直教育系统的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开展社会监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8.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厘清每个职能科室、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形成权力目录。权力目录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

 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各级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1.

 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

 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督办重点案件、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责任制检查考核。要加强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委(支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要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2.

 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各级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要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要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坚持廉洁自律,落实好示范带头责任,坚持以身作则,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工作和生活实际,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检查责任落实。要对照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全面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对本单位、本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监督责任。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把监督、执纪、问责扛在肩上,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一)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科室,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

 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严明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

 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和###市委配套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内容、重点对象,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形成常态。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四)

 严肃查办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提高办案综合效果。

 (五)

 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各项监督措施。积极探索有效途径,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六)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项措施,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七)

 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执纪问责,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保障措施 各党委(总支、支部)、纪委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机制和推进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进行。

 (一)

 责任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各单位、学校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教育局党委和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市教育局党委、纪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分别听取有关各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

 (二)

 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各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年终工作考评和责任制考核,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情况等方面内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述责述廉,并在全体委员中进行测评,现场接受质询和评议。

 (三)

 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市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四)

 组织检查考核。市教育局党委组成考核组,每年对单位、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检查考核,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作为检查考核重点内容,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工作奖考核评比,完善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兑现,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五)

 落实问责规定。建立问责处理案件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切实履行职责。

 (六)

 营造舆论氛围。加大宣讲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增强主体、主动、主责意识,督促各级党委(总支、支部)、纪委将“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协作机制,广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明显成效,以强大的宣传声势凝聚共识,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推荐访问:责任 实施细则 纪委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24985范文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B2-2009076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