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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制度建设视角下区域融合发展研究

2022-08-10 13:00: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于制度建设视角下区域融合发展研究,供大家参考。

基于制度建设视角下区域融合发展研究

 

 基于制度建设视角下的区域融合发展研究

 摘要:南沙新区在新的经济发展时期,以“粤港澳合作”为主题的发展方向逐渐清晰。如何更好地发 挥南沙的优势、进一步整合区域资源、创新区域融合的模式,成为决定整个大珠三角地区未来发展的关键 问题。本文借鉴区域融合的相关理论和案例,概要回顾了大珠三角的区域融合历程,分析南沙在粤港澳全 面合作阶段的机遇与挑战。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以南沙为平台,延续“粤港联席会议”和“粤澳联席会 议”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区域合作制度的核心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文章在机制创新、产业合作、空 间协调、软实力塑造四个方面为南沙的粤港澳合作提出了策略性的发展建议,并总结出南沙在推动大珠三 角区域融合、促使区域合作从空间建设迈向制度建设中的价值与作用。

 1 大珠三角区域融合背景下的南沙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以及市场经济的试验田,在经济增长与 城市发展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日趋频繁的商贸往来和产业联系,促使传统意义上的狭 义珠三角地区逐渐被“大珠三角”的概念所替代,即将香港与澳门一并纳入考虑的范围。大 珠三角城市群是中国的三大城市群之一,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与带动 功能。面对新一轮的城市化浪潮,对大珠三角城市群的研究,为解决当前诸多发展问题提供 了重要的现实样本。同时,大珠三角也是“一国两制”条件下,粤港澳之间跨境交流与合作、 区域融合的重要地区,为探索中国在新时期开展区域合作提供重要的平台。

 随着粤港澳区域合作的逐步深化,位于广州城市南向拓展轴、地处珠三角地理中心的南 沙新区,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08 年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2008-2020)》(以下简称“珠纲”),指出珠三角应推进与港澳紧密合作、融合发展,共同 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发展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国际航运、物流、贸易、会展、旅游和创新中心,并提 出南沙新区等五个地区为粤港澳重点合作区域,鼓励粤港澳三地优势互补,联手参与国际竞 争。

 在“粤港澳合作”的主题下,南沙发展方向逐渐清晰,以港口物流为基础平台,发展外 联港澳国际市场、内联华南内陆腹地的国际商贸平台,通过开展市场竞合,提高国内产业在 国际产业链分工中的地位,实现产业升级和转型。如何更好地发挥南沙的地理优

 势,把握当 前大珠三角区域融合的趋势,进一步整合区域资源、推动粤港澳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成为 决定南沙乃至整个大珠三角地区未来发展的关键性问题。

 2 区域融合:理论与借鉴

 区域融合是同一区域内不同主体间开展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形式。通过区域 合作,建立区域间协调互动机制,是解决区域发展中“多元结构”问题、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的重要途径。现有文献中基于“比较优势”理论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竞争 优势理论、工业内部贸易理论、新经济地理学、新经济地理学等理论,把经济体制视为区域 合作的核心问题,并通过政策工具的运用或资源的配置跨越现有行政区划“疆界”,即“跨 界治理”,为区域融合的实现提供充分的制度性保障和支持。(卓凯、殷存毅,2007) 现实中,欧洲一体化以及欧盟各成员国之间开展的合作,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比较完善 的关于区域融合与跨界治理的实践典范。借鉴欧盟的经验,有利于探究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 基础,对建立一个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跨界治理体系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欧盟不同成员国彼 此政体不一,经济文化迥异,却能在诸多方面达成一致的意向,开展深度的合作,这与粤港 澳不同城市在不同政治经济体制下的互补、沟通、融合有高度的相似性(汤远洲,2010), 也在根本上对大珠三角区域一体化背景下的区域融合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欧洲空间一体化进程中,“欧洲空间发展展望”(European Spatial Development Perspective, ESDP)是欧盟各成员国历时多年完成的一部重要规划政策,也是欧盟趋于策 略的重要组成部分。ESDP 无论是其制定的方式还是实施运行的机制,都充分体现了不同国 家与地区之间运用规划手段,在实现共同利益的边界内,如何推进自身国家和地区发展的政 策力量(谷海洪,诸大建,2006)。ESDP 的基本目标是加强欧盟社会经济的凝聚力,实现均 衡的可持续发展,从构思雏形到最终颁布,历时超过六年,综合体现了欧洲一体化制度形成 过程的漫长与艰辛,而这一切却又是区域融合过程中不得不经历的“进化阶段”。ESDP 的制定、通过、实施、监督和反馈,以及围绕其逐步形成和完善的区域合作模式和区域协调制度, 最大程度上体现了“制度建设”这项基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为研究南沙未来的发展 之路、开展大珠三角地区的区域合作提供了启示。换而言之,南沙新区的粤港澳合作倘若在 “制度建设”这一系统工程上有所建树,必定能使大珠三角的区域融合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3 大珠三角区域融合历程回顾

 为了更好地了解南沙在区域合作中的定位、探索南沙在粤港澳合作制度建设上的作用, 不妨先回顾一下大珠三角区域融合的历程。改革开放以后,粤港澳的区域合作经历了由无到 有、由浅入深、由消极到积极的过程,以不同的政策出台和经济发展背景为界,可以分为如 下几个阶段:

 3.1 前店后厂阶段

  1985 年党中央先后决定将长三角、珠三角、闽南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 开放区。彼时由于计划经济下的行政区划分割,市场机制的作用不充分,珠三角的区域融合 还停留在理念层面,港澳和珠三角之间的合作也以民间为主,并通过“前店后厂”的产业对 接方式进行——珠三角作为港澳的加工基地,主要围绕“前店”的经济活动开展产业运作。

 这种以香港制造业转移为主要内容的跨境经济合作,体现了东亚模式的产业分工与转移发展 机制的基本特征,即多层次、梯度式、交替型的区域产业分工与转移发展(智经研究中心, 2007)。由市场主导的“前店后厂”区域合作虽然没有对应的官方制度,但在短时间内实现 了区域资源的整合与调配,推动大珠三角区域范畴完成了第一次产业转型(智经研究中心, 2008),使前店香港实现了由制造业转型为服务和金融业,也让后厂珠三角完成了初步工业 化与城市化。

 3.2 竞合调整阶段

  在国家的政策支持下,随着外资的大量涌入,大珠三角地区在 90 年代的经济发展经历 了飞速的发展,区内各城市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内地珠三角城市与香港之间的经济整合, 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质,粤港双方在着力于解决各自发展问题的过程中,有竞争,有合作,有 歧义,有共识。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 对外经联通的渠道更加宽广,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内地城市对港澳经贸平台的依赖,同时也在

 局部与港澳形成了平行竞争。粤港经济关系从原来的香港和珠三角相互配合和相互促进,在 一定程度上变成了相互竞争和相互制约(智经研究中心,2008)。通过日益频繁的交流与碰 撞,内地城市与港澳也逐步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为下一步经济的深度整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8 年建立的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就是双方形成共识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也为大珠 三角区域合作制度的初步建立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3.3 交流提速阶段

  2003 年,《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 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签署以及实施加快了大珠三角区域合作制度构建的进程。在 CEPA 框架下,粤港澳三地交流日趋频繁,经济关系也越来越紧密。CEPA 的签署及实施,将 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减少 或取消双方之间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这将极大推动大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 在区域合作的目标和领域两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齐峰,张稷锋,2003)。总而言之,这一阶段 各方的合作不是单纯从本地区利益出发,更是从大珠三角区域融合的大局出发,从国家发展 战略大局出发,从制度上对区域合作提供稳固的保障,支持将大珠三角建设成为世界上最繁 荣、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之一。

 3.4 全面合作阶段

  2008 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大珠三角地区区域发展的重要政策与规划,主要 包括“珠纲”以及国家“十二五”规划中为珠三角地区设定的发展目标与路径。对此港澳方 面也通过政府施政报告和技术研究等形式给予了积极的回应。区域内的跨境合作开始迈入层 次更深、覆盖面更广、频率更密集的全面合作阶段。在这个阶段,特别是“十二五”时期, 如何在前几个阶段奠定的良好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深粤港澳各方的互动、互信、互联,成 为能否真正实现区域融合与一体化发展蓝图的关键,也是振兴祖国伟业、实现民族复兴的关 键。南沙,这一位于粤港澳湾区中心位置的枢纽节点,必须有所担当,积极利用各种资源, 为推动粤港澳的全面合作发挥重要的作用。

  4 南沙发展展望

  4.1 机遇与挑战

 南沙最重要的优势在于其地理位置处于珠三角的中心,这也吸引了香港著名实业家霍英 东的大力投资。霍英东的南沙系列投资项目也是目前为止港商在珠三角最大的投资项目。这 个优势在目前粤港澳合作不断增强、大珠三角进一步融合的大背景下,显得尤其突出。随着 珠三角城市群的不断发展与壮大,南沙如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将成 为区域合作的最佳枢纽平台。

 此外,随着“珠纲”及“十二五”规划的稳步实施,粤港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逐渐从 以民间探索为主,转向了政府主导下的市场推动,并得到了从国家到地方各个层面的一致支 持。如此强大的支持力度,是改革开放以来从未有过的,也是新的经济环境下新一轮区域合 作浪潮的必然结果。能否把握这个机遇,通过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区域融合进程,对于改变 大珠三角地区各个城市“多头发展”、过度竞争的局面,更好地协调大珠三角城市群的发展, 有着重要的意义。

 同时,我们必须承认,大珠三角区域内的同质化倾向已经越来越严重,各大城市的发展 建设呈现出雷同的情况,无视地方特色、千篇一律的城市化比比皆是。只有加强区域统筹, 实行差异化的发展,凸显地域特色,才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唯一途径。此外,快速城市化所带 来的生态环境恶化,是大珠三角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也是作为区域生态屏障的南沙 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凡此种种,都要求南沙在进行开发时必须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 同时也对粤港澳合作的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2 南沙粤港澳合作的核心目标

  基于未来大珠三角区域融合中的机遇与挑战,南沙新区在粤港澳合作方面的前景和发展 重点已十分明确。巩固并发展各方合作历程中前几个阶段所奠定的交流、沟通与互动机制, 进一步整合民间、政府、业界的各项资源,建立与不断完善全面合作的制度,是区域合作进 入全面深化时期的重要使命与发展目标。对比前文介绍的欧洲一体化的历程,我们可以发现, 一个可供合作各方共同参与、平等对话、共同协商、集体决策的平台,对促成区域融合有着 决定性的作用。南沙凭借其各项优势,理应承担这一功能,成为新时期粤港澳全方位、深层 次合作的重要区域性平台。此前形成并运作了多年的“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与“粤澳合作联 席会议”机制,为南沙建设区域合作制度性平台提供了重要的参照。

 “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于 1998 年成立,由广东省与香港特区政府的高层人员共同组成, 目的是全面加强粤港的多方面合作,改善两地在贸易、经济、基建发展、水陆空运输、道路、 海关旅客等事务的协调。借鉴粤港联席会议的模式,广东与澳门在 2003 年也建立了“粤澳

 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就粤澳合作中的合作方向、合作重点及重大经济社会问题进行磋商和 决策。联席会议机制是香港和澳门回归之后最重要的跨境沟通平台,在涉及粤港、粤澳事务 的交流、谈判、协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并为后来的区域合作奠定良好基础,一直是香港与 澳门方面最信赖的区域合作机制。

 在联席会议机制的推动下,大珠三角城市之间的跨境交往也进入了活跃期。香港在回归 后与内地的沟通渠道不断增强,特别是在与深圳的交流和互动上,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 特别联络小组等形式开展深度合作,逐步确立了相关的政府主导机制,促进两地经贸合作与 社会交往。在此基础上,深港之间的各种跨境开发建设项目得以落实,例如深圳湾西部通道、 落马洲河套开发、广深港客运专线建设等等。珠海与澳门之间也联合设立了珠澳跨境工业园, 开展保税区内进行产业合作的探索,通过整合珠澳两地各自的优势,实现两地制度优势、充 裕土地及劳力以及雄厚科技实力的共享,促进两地产业分工和布局的互补,从而提高珠澳两 地的经济发展潜力,共同打造珠三角西冀经济中心及粤西商贸服务平台。

 诚然,除了省级层面的联席会议机制外,目前珠三角内地城市与港澳进行“直接对话” 的渠道并不多,也没有形成常态化的机制。而我们必须承认,充分而深入的对话和协商是推 动区域融合的主要途径,甚至是唯一途径。可以预期,南沙倘若能弥补这一空白,建立大珠 三角地区各个城市共谋区域融合的重要沟通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必将 成为区域一体化进程中里程碑式的关键一步。

  5 南沙粤港澳合作发展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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