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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精选推荐】

2022-08-09 14:12: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精选推荐】

 

  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我县“河长制”工作自去年 11 月开启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一、河湖情况

  我县列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 4 条,分别是珠溪河、万年河、大源河、乐安河;重点中小河流共 21 条;列入县级“库长制”管理的中型水库 3 座,分别是大港桥水库、群英水库、张家山水库;小一型水库 33 座,小二型水库 186 座,山塘水库 852 座。以上河流、水库构成我县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

  二、工作进展

  (一)主要工作

  20**年 11 月 2 日《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后,我县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出台方案。20**年 1 月 30 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万年县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万办发〔20**〕2 号)。《万年县 20**年“河长制”、“库长制”工作要点》和县级“河长制”、“库长制”相关工作制度(讨论稿)也印发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2、成立机构。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总库长”,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副总库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担任县河长、库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库长。村委会领导担任村河长、库长。明确了 28 个县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并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 1 名科级领导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和 1 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成立了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张晓文担任,各责任单位联络人为组成人员。

  3、公示名单。20**年 1 月 30 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万年县“河长”、“库长”名单,并于 3 月底在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4、启动试点。确定了陈营镇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乡镇,确定珠溪河(上坊乡公路桥至永乐铁路桥段)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河流。我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已按要求

 编制水质不达标河流实施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上饶市河长制办公室。省河长办对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的要求是,今年 3 月底前要在政府网站公布试点河流覆盖到村的“河长”名单,制作并设立河段长责任公示牌,建立并实施巡查制度,全面开展辖区内河湖专项治理,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县、乡、村三级“河长”都要戴“红袖章”履责,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

  (二)主要做法

  1、迅速行动。省级、市级“河长制”方案出台后,我县积极响应,迅速出台了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并在政府网上公告了县级“河长”、“库长”名单。

  2、拓展内容。省级“河长制”方案未将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市级“河长制”方案未将小(一)、(二)型、山塘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我县在制定方案时,考虑到水库水资源是我县、乡、村主要饮用水源地,为保护好水库水质,我县将所有水库均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实行县域水域管理全覆盖,并形成“库长制”,明确每座水库单独设立“库长”。3 座中型水库由县级负责,各设一名县库长、库长,分别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水库工程管理局局长担任;33 座小一型水库设“县库长”、“乡库长”,由县、乡(镇)分级负责;186座小二型水库设“乡库长”,由各乡镇负责;同时,我县 852 座山塘水库也纳入了“库长制”管理体系,设“村库长”,由各村委会负责。

  3、有效对接。一是时间节点同步。市里要求到 20**年底建立县级以上“河长制”组织体系,到 20**年底,4 条主要河流及重点中小河流和全县大小水库全面实施“河长制”。目前,县“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已建立,要求今年乡、村两级组织体系建立,并启动工作。二是量化指标一致。全省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为 7.7%,我县为 6.5%;其余 4个指标,分别是河、库自然岸线保有率 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92%,地表水达标率 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与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相一致。

  4、夯实基础。一是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20**年,我县在大源镇开展水生态文明乡镇试点,在龙港、越溪等相关村开展了水生态文明村试点,为“河长制”积累了工作经验;二是推进河湖划界确权调查工作。完成了我县 7 条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8 处国有水利工程的划界确权调查摸底工作,编制上报了划界确权实施方案。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客观上:当前影响我县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①工业点源污染;②农业面源污染;③畜禽养殖污染;④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难度最大的主要是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

 二是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有些地方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

  四、下步工作建议

  围绕省市工作要点,紧盯考核目标,立足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县河长制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库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2、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河长制实质上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长是河库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手中有术。今天会议结束后,各位县乡河长要迅速分乡镇、分河段召开河长会议,落实乡镇组织体系及实施方案,并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制作并设立责任公示牌,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拿出工作方案,做到履职到位。珠溪河陈营段为县级试点河段,县河长及陈营镇政府要迅速行动,调查摸底,拿出方案,落实责任。其它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在本行政区域确定试点河湖,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推进。

  3、继续加大河流湖库工程治理力度。在十二五中小河流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延伸河流治理长度,固护岸线、河道疏浚,对新进规划的水库、山塘加大除险加固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4、加强能力建设。7 月底前,各乡、村建立起“河长制”,实现全覆盖。在进一步充实县河长办工作力量的同时,乡级河长办专职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要做到三到位;加快开发全县“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借助“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丰富管理手段,优化工作流程;开展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湖跨县乡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加快推进全县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探索建立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5、突出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县把水环境整治作为“十大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结合河长制工作,建议继续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建立河湖范围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点污染、生活用水污染台帐,绘制水系和污染源

 分布图,做到有的放矢,实行挂图作战、定点清除,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市委政府统一安排,继续推进相关整治活动: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乡镇为责任主体,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分别是加强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治理和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由水利部门牵头,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开展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由农业、水产部门牵头,开展水库养殖、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三个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河湖生态保护目标,拿出相关整治方案,经县河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后认真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担责,认真负责抓好本辖区整治工作。

  五、已递交政府常务会研究的事项

  ①落实好“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事项。

  市里已明确规定“河长制”是常设机构,确定了三人固定在“河长办”工作。同时,市财政安排 20 万元工作经费。为此,根据市里的做法,建议由县编办牵头,落实县河长办机构,明确 1 名县河长办副科级的专职副主任。考虑到向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到县河长办办公或直接向县河长办增编增人的困难,建议通过解决县水务局机关目前有编缺员问题,从中挑选 3-5 名工作人员到“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并每年解决工作经费 20 万元和相应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流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同时,请县政府办核发《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简报》政务刊号,便于“河长制”、“库长制”日常工作信息动态畅通。建议开通全县“河长制”、“库长制”热线电话,专门受理全县河、库违法行为投诉及河库管理举报。

  ②落实好乡镇层面工作推进。

 今年是“河长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乡镇、村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为此,需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并由县乡财政落实工作经费(根据靖安县做法,河流 2 至 3 公里设一名保洁员,报酬在600-900 元)。同时,全面落实乡、村“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

 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有关保障水安全的重要思想,根据国务院、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生态省建设要求和全省重要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实际,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大胆探索,创新机制抓管理

  **地处东南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陆域面积 12.4 万平方公里,人口 3805.1 万人。河流水系纵横密布,集雨面积在 50 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有 749 条,总长 24629 公里,且大多源于本省独流入海自成体系。比较大的河流有“五江一溪”,即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汀江和木兰溪。其中,闽江全长 562 公里,平均年径流量 575 亿立方米,流经 7 个市 38 个县近 1 千万人口,流域面积 60992 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面积的一半,被誉为**的母亲河。我省水资源较为丰富,多年平均降水量 1677 毫米,水资源总量达 1180.6亿立方米,年人均占有量约 3446 立方米,居全国第 8 位,这是在大自然留给**弥足珍贵的自然、生态、经济和社会资源。

  这些年,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的重大举措推动水生态和流域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我省沿海水资源比较贫乏而经济社会又比较发达的市县,一些河流过度的开发利用已经超出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局部地区的水体污染、河道萎缩、生态退化、咸潮上溯等问题;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四乱”(即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五化”(即污染源头化、河流湖库化、河口咸潮化、点源面源污染多元化、枯水期径流减量化)现象日益突出,进一步加强流域保护管理刻不容缓。

  20**年 3 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支持**生态省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发表以后,我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为此,我们厅领导亲自带领有关处室人员,开展了闽江、九龙江等重要流域的系列调研活动,为破解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难题寻找应对之策。经过近半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保护母亲河的调查与思考》、《全省砂石资源利用情况调查报告》和《关于推进我省小水电转型升级的调查与对策》等三个专题调研报告。呈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后引起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责成省水利厅加强研究把调研成果进一步转化为省政府的政策措施。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大胆的提出了在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并报请省政府先后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和《**省“河

 长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省政府文件的出台,得到了省直相关厅局和各地市政府的响应和支持,为河长制和相关水资源保护管理政策措施的落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多措并举,不断推进河长制

  20**年 8 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视频动员大会,陈荣凯副省长对全省实行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和落实河长制作出专题部署,进一步要求省、市、县、乡四级要全面建立由政府领导担任的河长、河段长,其中闽江、九龙江、敖江等跨设区市的重要河流由省领导担任河长,流域内市、县(区)、乡(镇)政府领导担任辖区内河段的河段长,同时明确联系部门和责任主体。其他流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县(区)、乡(镇)和街道政府领导担任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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