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密守则(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保密守则
一、 不该说的国家秘密, 绝对不说;
二、 不该问的国家秘密, 绝对不问;
三、 不该看的国家秘密, 绝对不看;
四、 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 绝对不记录;
五、 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六、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事项;
七、 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
八、 不用普通电话、 明码电报、 普通邮政传递国家秘密;
九、 不准擅自 复制国家秘密;
十、 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 资料、 物品参观、 游览和探亲访友。
一、 不询问、 阅听、 记录不该知晓的国家秘密事项; 不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二、 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 存放秘密文件、 资料。
三、 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 摘抄、 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 资料。
四、 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 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五、 不携带秘密文件、 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
六、 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严禁密电明传、 明密混用。
七、 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 子女。
八、 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 著作、 讲演中涉及国家秘密。
九、 非经批准, 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国家秘密。
十、 不在出国、 出境访问、 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密文件、 资料或物品;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 须按有关规定到保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